我的一个客户,2010年5.1号进我的货(皮鞋),在同城的一个商场1楼经营,当时进货的钱不够,哭诉着说先月底一定还,但现在8.3号了,打电话她说没钱,要么把货拉走,反正现在没钱,出货时有出货单有她的签名?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欠款2万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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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5.1号到5.30号,累计欠我2万3千元。中间每次拿货都是几双几双的,每次都有出货单,单子是一式三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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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2万3千元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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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现在趁你们还未闹翻,钱可以不还,先补写一个欠条之类的东西,写明欠款数额及还款日期,日期可以向后一点,但最好能写个东西。以便将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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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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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啊,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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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如有需要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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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起诉吧,同时还要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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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