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浙江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我爷爷是我们村的老教师,今年已经七十高龄了,请问我爷爷可以享有退休养老金吗?那能告诉我们浙江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8-03 17:31: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一、关于参加省级统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职工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是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24号)文件精神。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原计发办法:
    实际缴费平均指数:1989~1995年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加权平均数:(实际平均指数×实际年限+84年底年限×1)÷总缴费年限(95年底前)
    基础养老金:2005年社平工资×20﹪
    缴费性养老金:2005年社平工资×加权平均数×95年底前的缴费年限×1.3﹪
    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历年累计储存额(本息)÷120
    调节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项待遇之和(简称养老金基数)分档设立,即从养老金基数不满250元起,待遇每提高一档(50元),调节金应减发10%(5元)直至满600元及其以上不再增发调节金。增发调节金后的养老金达到本档最高额及其以上的,按本档最高额发给。
    新计发办法:
    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过渡性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95年底前缴费年限×1.3﹪
    个人帐户: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调节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项待遇之和(简称养老金基数)分档设立,即从养老金基数不满250元起,待遇每提高一档(50元),调节金应减发10%(5元)直至满600元及其以上不增发调节金。增发调节金后的养老金达到本档最高额及其以上的,按本档最高额发给。
    最终待遇:(新计发办法-原计发方法)×2006年退休的人员30﹪、2007年退休的人员50﹪、2008年退休的人员70﹪、2009年退休的人员80﹪、2010年退休的人员90﹪+原计发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