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我是仓管员,在一个盘点表上签过自己的名字,但是我一直都未和前任仓管员做过交接,这一点公司也承认确实是未交接。后来仓库亏了几万块钱,公司就找我的责任,说我在盘点表上签过字。没交接,我又是刚应聘近来还未转正的新人,那份我签过字的盘点表其实不属于我签字(因为未交接,签字属于前任仓管员,而我当时并不懂这些,公司管这方面的领导又未叫我这些)。现在的结果是要我承担,可是亏损并非在管理期间亏损的。请问,我的那个签字,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我该如何维权呢?? 谢谢,请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