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 2008年有一天他找到我,说他把公司的钱拿来打牌输了,现在老板要查账,他无法向老板交代,叫我帮他写了张假借条,借到他6万元现金,而且再三说明不会叫我还。因为是读书时候比较要好的朋友,相信了他,就帮他写了。到现在事情已经过了两年,一直他都没有找过我。今年2010年张三再次找到我。说他们公司要换借条,需要把时间改了。我想既然前面两年的时间都没有找过我,这次应该还是一样,所以我就消除了顾虑,但去了他才告诉我,要把债主的名字还成他们老板的名字。虽然感觉有点不对,但因为是朋友,我还是相信了他。把借条换成了借到他老板6万元。从那以后每个月都有人给我打电话叫我还利息,每月3000元,前两个月张三都和我一起想办法解决利息问题。虽然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前几天“债主”找到我,叫我把前面几个月的利息一次性付清,他还说把利息给我降成每个月1800元,这样的利率受法律保护。或者是一次性把本金6万元还他,他就不要利息了。我告诉他事情的事实,说我根本没有看到过钱。债主不管,他说反正他拿出来的是现金。而且,他坚持说他把6万现金给了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
不能举出你书写的借条系你朋友虚构债务的证据,那么你说的情况将对你很不利。
-
不能举出你书写的借条系你朋友虚构债务的证据,你说的情况将对你非常不利。
-
你好,对你很不利,
-
你如果不能举出你书写的借条系你朋友虚构债务的证据,那么你说的情况将对你很不利。
-
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
你要进行相应的举证。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