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外有情人。于2009年10月2日。被那女人逼着写了一张叁万元的借条。现在那女人起诉我老公要求还钱。我要怎么维护我和我老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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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但估计得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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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能证明不存在借款事实,否则应承担清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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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要举证证明,债务的虚假性,否则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
特别提示:法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操作的程序性,也需要有极强的实务经验,当您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您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您与本律师取得更进一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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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积极应诉,由专业律师代理为您排忧解难,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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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这三万元是否有对价。没有对价的话,可以通过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的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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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