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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今年3月10进入现在的公司直到现在。但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和协议,更别说社会福利保险了。现在我想辞职,辞职报告我已经递交了,但是公司没有批准。请问我是否可以随时走人?还有即使辞了我是否要求公司赔偿?

其它综合
2010-08-03 09:51: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双倍赔偿,补缴社会保险。
  • 可以随时走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办保险。
  • 你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五)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补交保险,双倍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