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在被告手里接手了一店面经营,后因店面转让合同无效,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同意在10日内还我8万转让费,我拿到钱后次日把店面交还被告。
问题来了
到现在被告都没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
因为在接手店面时,本人没有和房东签订合同(被告签的)。因店面到了租房期限,房东要求收回店面或者被告来续约,被告不肯还我钱,也不愿意去续约门面,导致门面被房东收回,最终今年5月被政府拆迁。
现在的问题是,被告以店面不存在为理由不给我还钱,这样对不对?
-
只能要求对方支付费用申请强制执行或交由清收即可。
-
首先被告不归还你转让费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你可以将法院的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被告在调解书约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的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贷款利息的。
-
有法院的调解书吗?以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如需要,电话联系。
-
有调解书就直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执行的只能是金钱。
-
你好,不用理会对方的理由,查询对方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需要委托律师处理,请电话联系详谈。
-
如果有调解书 就按照调解书执行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