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家公司的监察部员工(监察部属于督导一类的,但是可以处罚员工及经理)在7月18日早晨有一名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条例,依照公司的条例本人给于此员工罚款,但是此人非常不满意,动手打我,但是我并未还手,当时并未报警,事后我在医院花费1000多元,此事公司高层已知,了解到本人并未犯错,但一直未给我答复,是给我赔偿还是别的,至今连医药费都未报销,询问下就此事我能否起诉公司?能否起诉打我的人?当然我被打时有人看到,并可以证明,如过可以起诉公司及打我的人,请问有人愿意作为我的律师吗?如果可以的话给我打电话!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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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主张工伤待遇,也可以起诉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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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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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
单位应承担因工伤发生的各项费用。
也可以起诉致害人,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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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即可以要求公司解决,也可以要求打你的人解决,但是你若要让公司赔偿,你得首先请求劳动部门认定你的伤为工伤,然后通过工伤索赔途径解决,是先劳动仲裁,不服再起诉。若要让打你的人赔偿,你可以以对方侵权为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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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
同时可以起诉对方,主张侵权责任,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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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