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2003年和一女孩发生关系,2004年分手,分手后那女孩告诉我老公说她已经怀孕,当时相隔较远,我老公只是和她电话联系要求打掉孩子,他以为那女孩会打掉孩子,可2005年他接到一个意外的电话,那女孩告诉她已经生下了孩子,并满月了,那女孩知道我老公并不爱他,没要求和我老公结婚,说会自己抚养孩子,只要求我老公有时间去看她们母女,后来那女孩家里发生变故,生活变的很困难,曾经多次向我老公求助,我老公也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尽量给予了她们帮助,这也是我老公年轻犯下的错误,2008年底,我和我老公结婚,她一直都没给我说过这件事情,连她爸妈也没有告诉,这件事情是我自己发现的,虽然我怨恨他一直骗我,可我们很相爱,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才4个月,毕竟这件事情也让他痛苦了5年,也不敢和任何人讲,但是那个也是他的孩子,如果通过法律该怎样来解决呢?那女孩曾为了找我老公要钱多次威胁她如果不给钱就把孩子送来让我们都知道,现在我们家人都知道了,我和我老公都想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件事情,他对她们没有感情,只是出于一个男人的责任,但是该怎样才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呢?请律师棒棒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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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代理,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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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那个女孩生下的孩子,其亲生父亲是你老公的,你老公就需要承担抚养责任,那个小孩可以不随你老公生活,但是如果那个小孩的监护人或斤亲属代那个小孩起诉你老公支付抚养费,你老公就必须履行抚养费的给付义务。
以上是法律上的问题,还有,那个女孩究竟有没有生下孩子,生下的孩子的亲生父亲是不是你老公,你老公有没有亲自去见过,见到的是不是真实的情况?都是一个疑问,真相还没有确定,只是听那个女孩一次次的电话求助,就这么承担义务,会不会被骗,会不会很冤枉呢?最好核实下。就本律师分析,现在的女孩未婚独自生下孩子准备独自抚养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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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首先确认那女的生了孩子;
2、请确认那孩子是你老公的;
3、如果确实是你老公的,可以与之协商每月向她支付抚养费;
4、如果抚养费无法协商一致,让对方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费;
5、出了这种事,要勇敢的来面,不要被人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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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确认那女的生了孩子(找到相关的出生依据);
2、做亲子鉴定,确认那孩子是你老公的,
3、可以与之协商每月向她支付抚养费;
4、如果抚养费无法协商一致,让对方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费;
5、出了这种事,要勇敢的面对,承担做父亲的责任,不要被人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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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