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至今在该公司工作也有两年了。昨天突然老板叫我不用工作了?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工作上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为什么要我不做了?我现在不做也可以。在这两年来从没有休息过一天。包括节假日都没有休息过。请问?该公司该如何赔偿我呢?我的基本工资是4000元一月。我们也没有合法合同。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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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如不是违法解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的,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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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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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自己计算一下应赔付的各种费用,比如加班工资、休假的补偿等等。建议聘请个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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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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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6万。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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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那些证明与公司劳动关系?可以去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可是要按每月双倍支付工资 的呀。
可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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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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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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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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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支付你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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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