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我一个朋友想通过按揭买一部汽车,但是他自己本人信用记录不良不能办按揭,所以,当时汽车店的老板跟按揭公司的员工授意下叫他老婆跟我办假结婚我碍于朋友面子就答应他啦,但是婚姻登记所是没有去办结婚登记的,就是跟他老婆拍了张照片签了份汽车按揭合同,当时问按揭公司的员工我说我有没有做担保?她说没有担保到时还不上,我最多上黑名单而已。我跟他老婆法律上夫妻是不存在的。行驶证是他老婆的名字,但是到去年底的时候由于我朋友生意失败所以没有还按揭总共还一年不到。现在汽车呢也给他抵押给别人汽车也找不到啦。所以现在按揭公司准备上诉法院,当时真的不知道会有这种后果那请问我会承担什么责任?法院会判我诈骗吗? 我可以要求法院在事实夫妻不存在的情况下撤销我共同借款人的资格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