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底我于前夫离婚后,一纸协议前夫几乎全没兑现,只在我起诉至法院后强制执行时才勉强兑现一小部分。而且还想放设法欺骗法院说自己没钱,法院在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居然完全不顾我们母女的权益,做出改变中院的生效的终审判决的决定,此行为给本来就处在弱势的我及当时年龄尚小的女儿带来从身体到精神到经济上巨大的毁灭性的打击!但时隔近十五年后,前夫居然在自己几乎全没兑现协议的情况下,就离婚协议上的是本来给他且他也已经在用的一处房产要求我去过户,因产权证上是我们一人一半,而他过不了。起诉上法院后我还败诉!真的是弄不明白,我上诉了,不知能否在上诉时就离婚协议的各条款全部判决。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