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和买家妻子签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没有拿到房产局进行公证。钱我也给了。但现在卖家反悔了。说把钱还给我。请问我和卖家签的协议可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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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属于待定。但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可以使用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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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律保护 如果对方违约 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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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叙述的情况,对方的丈夫签字吗?如果没有,协议属于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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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护,如果你主张获有所购买的房屋,可以要求卖主交付房屋并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如果你不想主张获有所购买的房屋,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买卖协议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的数额主张,没有约定违约金就按交易习惯的违约金数额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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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案件需要看,房产是否已实际交付你们居住?对方丈夫是否默认买卖行为,建议收集证据证实以上行为。证据充分的可以依法起诉要求确认买卖行为有效,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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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
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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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主要看你们签的合同如何约定,因此具体需要看合同面谈。如有需要,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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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别人是已经结婚了的,协议就不一定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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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