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2002一起外出打工,曾与2007年初因我父亲去世一同回过一次家后,就再没有见过面。从2007年度10月份开始至今没有任何联系,他也没有和家里联系过,一直找不到他人,也没有任何方式可以联系到他。时间太久了,现在我想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不知怎么来办理相关手续,我们于2000年结婚,生一女孩,现年十岁,由于长期在外打工,小孩一直由他父母在带。提出离婚,户口簿在他父母手里,我可能拿不到。我应怎样来办理相关手续,小孩由于找不到父亲,我想亲自扶养。财产因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除了结婚时购买的东西,已没什么共同财产,我们是他父母一起生活的,住的房屋是由他父母婚前修建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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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可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孩子不满2岁的一般判给女方,2岁以上按照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满十岁的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抚养费为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月稳定收入的20%到30%。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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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你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当地法院。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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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现在找不到他人的话,很明显你们没办法协议离婚了。这种状况你们只能起诉离婚了,你丈夫不在的话,小孩的抚养就是由你抚养了,没什么共同财产的话,那就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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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