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今年二月十九日经媒人介绍认识,相处一个月后,经双方家长和本人同意于三月二十一日订婚,并定好婚期于五月二十六日结婚。订婚当日我方将彩礼(东西加现金)四万元送到女方家手里,可是婚期到时女方单方毁婚,并不同意结婚。经我找人协商对方还是不同意,没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讨要彩礼,但对方拒绝返还。我只好诉上法院,可法官却说有过同床为由,只能判返还一半。但我只是偶而在她家玩到很晚,她留我在她家住过两晚,她也从来没有到我家去过。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法院这么说是否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