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是外国人,我婚前在国内有一处房产。我想询咨的问题是:如果我发生意外,我的房产是归属我先生?还是我在国内的父母及姐妹?如果事先我有协议书指定财产归属人,法律会按协议书执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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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确定你的财产继承人。遗嘱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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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立遗嘱,你的房产将由你先生和你的父母继承,你可以立遗嘱指定由谁继承,有遗嘱得按遗嘱指定的人员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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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将该婚前房产以赠与的方式赠与给你父母并办理过户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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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立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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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