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点做生意的,7月13日一女孩租住我的房子,他怕手提电脑放房间里不安全就跟我说寄放我店里,我当时就没说什么,到7月29日下午我来店里发现电脑丢失了,我们当时就报了案。现在她说电脑包里除电脑外,还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入学通知书。但她所说的证件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台联想电脑,现在她要求我们赔偿她补办证件的一半费用及电脑的一半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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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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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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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无偿保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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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解决。依法你要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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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