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7月11日在中国银行的柜员机上面取钱,取完钱后顺便查询了一下余额,发现里面本来应该还有两万多的钱竟然没有了,之后打银行的客服查询说是我卡里面的给人在马来西亚的柜员机取走了,我一下傻眼了,自己明明没出过国,卡一直都在自己的身上带着,别人也不知道密码,怎么会给人取了呢。之后就去开户行,叫银行赔偿我怕的损失,银行方面说是我个人卡使用不当,泄漏密码啊什么的,说是我个人的责任,就叫我去报警,银行也不给我什么说法。我说我把钱放到银行,无缘无故钱就不见了,难道就不用负责任吗?之后就报警了,但是派出所之后也没给出什么调查结果。本人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我的钱,不知道要怎么做,还想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解答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