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母亲在工地做小工,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由于工地上没有明显的标示,结果在11楼有个2米的大洞,而洞附近有杂物看不清楚,从而掉下去,现在脊椎骨折在医院住院,医药费都是工地老板在出。
请问之后一些精神赔偿,营养费,务工费及伤残鉴定后的补偿有没什么法律依据 谢谢。
另外请问伤残鉴定应该什么时候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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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一般伤后三个月进行。
可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工伤索赔程序或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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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后后期赔偿费用,但具体需要根据合法法医鉴定确定,积极聘请律师委托鉴定获得合法后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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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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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后期赔偿。必须按合法鉴定详细计算。积极聘请律师参与委托鉴定获得合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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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稳定了做鉴定,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如果残疾程度重,直接按侵权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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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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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伤情稳定后做鉴定确定赔偿额,一般在入院后3,4个月,但残疾情况一眼可见的可随时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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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