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里的房子,无房产证,建房审批表里有4个人的名字,是祖母,父亲,母亲,儿子.现在儿子因为赌博欠下巨债,父母怕其将房子卖掉,因此祖母,父亲和母亲有想把房子增与给孙女的想法,请问,祖母,父亲和母亲三人能处分该房子吗?物权法规定,对于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处分必须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那么在有一人为表示同意与否的情况下,还有什么其他办法能增与给孙女呢?在增与协议上能否这样写:\\\"在不得不处分共同共有房子时,祖母,父亲,母亲,各自将应分得的财产份额无偿赠与给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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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议一下 有需要可以和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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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土地证上是谁的名字?可以以土地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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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