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份,王某办工厂时从张某(王某为张某姐夫,现已与张某姐姐离婚)处借款3万元,并写借条承诺2010.6月份还1.5万元,2010.10月份还1.5万元,单2010.7.27日张某夫妇去王某家索要欠款时,王某说只还张某2000元,其余欠款另打借条,但借条上却写的“王某欠张某 元股份”(王某工厂现已倒闭),张某不同意收此借条,王某以没钱为由就没还张某钱。
请问,如果张某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方仍以没钱为由继续拖欠,是不是我张某也拿不到自己的钱呢?
-
协商不成,可以考虑法律途径维权。
-
如果是股份就存在一定问题。
-
如果是借款,两年之内可以起诉,至于对方没钱属于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了; 借条上写的是股份与借款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既然工厂倒闭了,除非走清算程序,否则你很难拿回自己的钱。
-
建议你最好带借条等当面咨询
-
你好张某:
我认为你的问题是债务纠纷,你不接受股份是正确的。
我们建议你最好马上起诉王某,理由是:这样你可以通过诉讼获胜,在执行的过程中你可以收取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同事你可以永久的享有债权,不必为2年的诉讼时效发愁了,因为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胜诉后的情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