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份,王某办工厂时从张某(王某为张某姐夫,现已与张某姐姐离婚)处借款3万元,并写借条承诺2010.6月份还1.5万元,2010.10月份还1.5万元,单2010.7.27日张某夫妇去王某家索要欠款时,王某说只还张某2000元,其余欠款另打借条,但借条上却写的“王某欠张某 元股份”(王某工厂现已倒闭),张某不同意收此借条,王某以没钱为由就没还张某钱。
请问:如果王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还张某的钱,那么此借条在一段时间以后会不会失效呢,拿回自己钱最好的方式是什么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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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还款时间到期后二年内,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可以重新计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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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此期限往后推两年就是诉讼时效,在这两年之内如果你不起诉或用其他方式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了,对方就不用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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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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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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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本身不会失效,但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如王某一直以没钱拒不偿还,要及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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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及时起诉解决,详细情况你可以带借条等材料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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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张某:
我认为你的问题是债务纠纷,你不接受股份是正确的。
我们建议你最好马上起诉王某,理由是:这样你可以通过诉讼获胜,在执行的过程中你可以收取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同事你可以永久的享有债权,不必为2年的诉讼时效发愁了,因为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胜诉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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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