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0年年初,妻子与丈夫闹离婚,但妻子声称自己为了家里的货车运转及生活,曾向(妻子的)其妹妹借款达十一万元,要求丈夫必须还清此款,丈夫在妻子及其家人的强迫下给其妹妹写下了十一万的欠条并答应偿还此款。但在2010年4月份,妻子与其妹妹趁丈夫不在时将货车及其车上所有证件(包括丈夫的身份证及驾驶执照、车辆行驶证等)一律扣押,丈夫曾多次向其索要,均无所获,此事就一直僵持着,直至2010年7月26日因有人要买车,妻子才说车子已经与一个月前过户到其妹妹的名下,并要求丈夫把欠妹妹的钱还清。请问律师妻子与其妹妹此做法是否违法,丈夫有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急需您的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