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是保定市一家建筑单位的老股东,最近公司进行改革,要把股份回收到公司,但是对于股份的收购我有意见,公司下的文件说 仅按股金的45%收购!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是不是属于强制收购?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因为这个不是小数啊!我父亲有100万元的股份,如果按他们这样做的话 那仅仅能最多拿到45万元,谁家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他哪怕100万元股份给90万都能接受!这样算下来太不合理了!还有一个情况是 最开始的时候他们都有配股(也就是说不是实股)还有就是买一份赠一份等等 优惠,但是一直以来在分红的时候都是拿这些红利去买了当时的需股,也就是说现在的100万全部都是实实在在的100万了!我现在寻求法律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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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回收股份的 他们这种回收行为完全违法 不过他们要是强制回收 应该在按照公司的经营情况退股 严格的讲师需要做资产评估的 不能随口就说按照45%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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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不知道你父亲是否参加了,否则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并且如是 股份有限公司只有三种情况才可以收购股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只能回答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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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不知道你父亲是否参加了,否则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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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股东股份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公司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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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无权强制收购你的股份。可以静观其变。
以后正常主张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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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