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于08年借贷30000元,贷期2年,今年7月底到期,现无钱可还。但贷款人有房,也有工资,如过期以后,担保人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
首先,要看你担保合同中如何描述你的担保责任,担保期限,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其次,看你担保的期限、主债务的时效是否发生变更;
再次,看你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如若是一般性质的担保,则保证期限为6个月,在主债务还款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内债权人必须找你承担保证责任,否则过了保证期限,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你所担保的借款期限是2010年7月底到期,如若期间他未找你承担担保责任,则2011年1月底过后,你可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要以你们签署的合同为准)
-
担保人负连带还款义务
-
你好,我为我前男友用我的名义代了20万,现在快到还款日期了,要是他不还,我又没钱还,银行会怎么办?
-
你好,需要看担保人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担保。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