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设计师,靠朋友关系接了一个公装装修工程,后找了一个装饰公司挂靠(签了协议和授权书,并且我支付了一定得费用,但是没开收条,只是款打到他们账户后,他们自行扣除了),工程以完工,并且我与建设方经过协商最后确定了最终工程结算总款额,建设方只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现还有6万未支付(未写欠条但结算协议上有甲方签字),口头说一年之内支付,但一年多过去了,找他要钱,总说没有(我敢肯定是故意的),我想去打砸他的场所,但觉得不妥,想走法律程序,但是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胜算有多大?费用是不是很高?还有就是我挂靠公司(虽说有协议等)但也算是违规在先,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根据事实结果断定我胜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