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结婚的时候买的老婆单位分的福利房,当时规定该福利房是只有结婚的职工才能买,我们也是结婚后一起去选房、买房的,当时办的贷款是用双方的公积金贷款的,现在已经还清贷款。当时她们单位说是5年后才给房产证,现在拿到了,证上的日期是08年签发的,但上面只有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老婆说她们单位都是这样写的,都没有写配偶的名字。现在我想将房产证上加进自己的名字,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必要,如果要加名字,要花多少钱,还有这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上面只有她的名字,她是不是可以不经过我同意就把房子卖掉?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