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12月13号进的厂后2002年6月搬厂呢到目前我还在公司上班,按目前的工龄应该是9年7个月,现公司应该给我签的是什么合同,但公司说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不算,但公司还跟我签的不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档案里面我的身份证该过名字但身份证号码没有改,如果这样上讯的话怎么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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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连续10年以上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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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满十年以上者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的工龄从实际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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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龄满十年后,公司应跟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面临向你支付两倍工资的重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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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