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有一处房产,他去世后有三个继承人,母亲、老婆、女儿(系未成年人),母亲放弃继承,老婆和女儿继承了该房产,老婆和女儿可以把该房产赠予其胞弟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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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提问,回答如下:
赠与是单方民事行为,只要愿意赠与即可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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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未成年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
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能行为能力人,其财产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行管理
同时,法律还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任何处分未成年人财产致其受损的合同皆为无效合同
所以其妻子对于该财产的份额可以赠与,其女儿的不能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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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提问,回答如下:
赠与是单方民事行为,只要愿意赠与即可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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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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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老婆与女儿可以把该房产赠予给其胞弟,但需由其母亲放弃继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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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女儿部分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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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自己的份额可以赠与。“女儿”如果是未成年,因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由其监护人(即你说的“老婆”)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遵守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处置财产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老婆”做为“女儿”的财产代管人,处分“女儿”财产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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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