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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4月转让机动车一辆(摩托车)给别人,没有过户,只是与对方签订一份协议,但对方在2010年5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者脾割除,经鉴定为8级伤残,索赔11万余,由于没有过户,伤者把我和买主一起上诉了,在拿到法院起诉书后,及时与买主沟通,买主在电话里口头承诺有他全部负责,因为事故发生在安徽合肥,我本人在上海,本人没有时间处理。买主要求写份代理书,授权与他,就无需我处理。可我又担心他是责任人,在授权后导致我事故民事责任与赔偿要我赔偿,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0-07-29 10:48:2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事主,你好,你最好委托律师来处理此事!
  • 建议,还是亲自处理比较好,这里面,你们是共同的被告,同时面临赔偿,还是自己亲自参加,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本起交通事故中你不需要承担责任,既然受害人已经将你列为被告,你就应当积极应诉,但是你不能将此事委托买主处理,因为你与买主之间有重大利害关系,为谨防其在诉讼过程中侵害你的合法权益,你最好自行委托一名律师代理应诉。
  • 你应当委托律师帮你出庭。
  • 委托律师处理,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委托律师处理,有需要联系我.
  • 建议你委托合肥的一名律师帮助你全程处理此事,你就可以安心的上班了。另外,我建议:有时间你最好过来一下,带好有关资料,我们当面说说,这样能负责任、全面的给你解释清楚。并且是我主动让你过来的,所以不收取你律师咨询费.
  • 建议你还是回一趟合肥,委托律师处理此事较好。顺便和律师详细沟通一下应诉策略。
  • 委托律师处理.
  • 建议你委托合肥律师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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