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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正常过绿灯,电动车闯行,两车刮擦,电动车主轻微擦伤,交警支队事故认定我方全责,双方确认签字,事故处理完后去提车,电动车主携交警开出的提车联逃跑,导致我方提不了车,电动车主还要求现金赔偿,我方已经申请保险公司会赔付所有第三方责任费用。现在我们怎样才能提到车。如有提不到车,车子停在宁丰停车场每天都会有费用,是否可以要求电动车主来承担此费用。电动车主的不合理的要求,我该怎样来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律师能尽快告诉我,拜托了,谢谢你们的帮助

交通事故
2010-07-24 15:11: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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