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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1987年在政府允许下,在一块荒地修建房屋,并有宅基地使用证,使用证注明东为水渠,西边为干渠,南北为空地,90年又搬来一户杨姓回族在我家南边修建房屋,96年出售给同村吴姓,今年我家拆除原有围墙修建房屋,在墙体未抹灰情况下.吴姓紧贴着我家墙开始修建围墙,我们找到当地土地资源管理所,管理所让其停止修建,吴姓在没有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无视政府,继续强行修建,相邻我家房屋墙的一段修砌的比其它段要高出半米,我家无法施工还挡住两樘高窗的光线,如果我现在提起诉讼,可以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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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3 21:57: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