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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个党员因病去世十多年了(1997年)享年56,还没达到退休年龄,我母亲未满50岁,没有固定工作,当时父亲的原单位(市汽车站)一次性给我母亲抚恤金3000元,其他一无所有。当时也没人跟我母亲提起过可以申领遗属补助,今年我母亲已经61岁,最近才听说有此政策,于是我母亲便到父亲的原单位咨询此事,单位领导说我母亲当时未满50岁,所以没有给予办理,现在呢却是过了那么久没有办理就没有了,所以拒绝办理。我想问一下办理此申请有时间限制吗?我母亲还能申请办理吗?如果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2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可是我父亲已去世那么久,我们家的户口簿也已经换过了,没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母亲与父亲关系的证明怎么办理?谢谢!盼复

其它综合
2010-07-23 12:0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