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你的问题情况如下: 2000年我父亲在XX县靠近海边的一个林场承包了一块约100亩的沙地,期限是60年,当时沙地上没有植被尽是不毛之地。承包下来以后,通过开发,在沙地上建起高位养殖池塘(高于海平面)做为对虾、海鱼的养殖基地,投资几百万元,每亩年收入平均10万元以上。今年,收到县政府的通知,据说要在我们承包的土地上建设开发搞地产还是什么,也不清楚。政府说,按照我们所修的池塘面积,不计路面、房屋、水电设施等等投入,就补偿八千元一亩。想想我们做出的贡献,解决了多少劳动力的就业,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政府这样补偿实在无法接受,想咨询的问题是:1.我们应当得到的是哪些补偿?按照海南这个经济特区的标准是多少?2.如何去做?3.我们投资的基础设施、机械等等能否得到补偿? 在我们周边,同行上以千记,总投资达几十近百亿,我们想先咨询下,到时候想到北京请律师帮助我们维护权利,请帮助,谢谢!

行政纠纷
2010-07-23 11:35: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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