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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房屋若干 乙:某公司法人 以下都称甲,乙 乙向银行贷款(抵押甲的房屋,房产证)200万,其中甲占用150万,乙用50万,个还个本、息。请问这样做有什么弊端。或者说有什么不妥。今后会发生什么纠纷。

证券投资
2010-07-23 10:58: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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