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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企业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我厂有一批退休职工1990年从人保公司退休,1999年转入社会保险公司开始在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公司在接收他们转入社会保险时,收回了这些退休职工在人保公司领取的养老金。因为我是企业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公司就定期通知我到人保公司领取养老金,我每次接到通知后,就去社会保险公司拿人保公司领取证,然后到人保公司取钱,取回钱后,把钱和领取证再交给社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公司为企业开具补充养老金收据。请问我按着社会保险公司授权的领取行为违法吗?

合同纠纷
2010-07-22 15:57: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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