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北京物流公司主管,下属司机因检查出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提出休病假,(备注:我司部分职工为派遣公司派遣员工,都有合同、保险,并经北京市劳动局批准,司机为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司机为外地农民工)但是,我们认为检查患病是有可能的,但不会那么严重,司机现在不上班休病假,病假条为外地医院,没有写明休息时间、期限,我们怀疑司机拿着病假工资,外面干着活挣钱。就不上班,解除合同就给我补偿钱,看你怎么着?(司机工作5年多了)请问:司机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公司该如何处理?调查处司机弄虚作假后将如何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谢谢。
-
首先要核实相关假条的真假,若为伪造,可以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假条为真实的,可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依据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有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
-
劳务派遣的。
劳动者与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
故经济补偿金是有派遣单位出具的
-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是“拿着病假工资,在外面赚钱”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
弄虚作假 就可以解除合同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