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市某一公司上班,11个月了。
至今没签合同;
不交保险:
我现在不想再做下去了,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
问题是,我没有工资条,是现金发放的。
我有工作牌,名片,与国内外客户往来快件底单。
入职时口头约定为月工资:2000元+150补贴。
这样能要求赔偿多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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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倍赔偿不签书面合同的工资:2150*10=21500元。
2、补交任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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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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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保险。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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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数额以实际发放为准,可以要求补缴保险。证据基本充分,可以申请仲裁支持10个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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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