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天,我赶往公司上班,公司在门口及走廊内铺设地毯,用来防滑,可是在打卡处并没有铺设地毯,我在打卡时,从地毯上一脚踏上瓷砖地板时滑倒,并摔成脊椎压缩性骨折,同事拨打120将我抬到医院,医生诊断为脊椎压缩性骨折,必须立即入院治疗。半年时间过去了,现在还在疼痛,并行动不变。
请问我的意外事故,单位是不是存在责任?如果有责任,是否应该赔偿,并赔偿多少金额?(我治疗医药费花费3万,半年时间误工损失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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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详询请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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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申请认定工伤。
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目前最重要的是收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证、工作卡、工作服、安全帽、工资卡、押金条、饭卡充值单、证人、录音或其他能够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和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你在单位受伤的证据(证人、录音、录像、住院治疗时单位给你交过钱的话找医院的单据)。
如果你有劳动合同,重点是收集在单位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证据。
在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之后,到当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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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的工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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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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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可按工伤处理办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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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赔偿。按规定你有一个治疗恢复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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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