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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车撞到一个行人,当场报的案(向交警和保险公司),并打了120,现在受害者已在医院医治,伤的不重,小骨折,没有伤到大骨头,也没有错位。现在车还在交警扣着,受害者所有医疗费我们拿,直到看好出院,但是受害家人要求我们,他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生活费以及去医院看望受害者的亲戚的吃饭钱都要我们拿,出院之后如果还不能自己走路,护理费、生活费我们还要拿。大概要1-2万元。比方说在医院有5个人在那照看她,这五个人的吃喝、护理费都要拿,如果需要一年时间护理,我们就得掏一年的。该受害者是位70多岁的老太婆。我们给她看着病,交警那边受害方家属医治不照头调解。以上主要是我想知道受害家属要求我们赔偿没有期限的高额护理费合理不合理。很急,望好心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
2010-07-23 18:26: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的误工收入进行计算,原则上不超过两人,亲戚的吃饭钱是应该由受害者支付,法律上不予支持。
  • 对方情况不是太严重,只需支付一个护理人员的护费费即可。老太太的营养费可以少支付点,现在如果车被扣了,你们可以先向交警队交点保证金,把车先提出来,如果他们要的赔偿太高,可以不用再支付,让他们去法院起诉,这样,保险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你也不用费劲去保险公司理赔了。
  • 不合理的费用可以拒绝。你可以随时与我交流咨询。
  • 对方要求有不合理的地方,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有其他事情需要咨询郑州李民选律师,最好当面咨询或来电。
  • 护理人员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证,一般1-2人,过多不予赔偿,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交一定保证金,把车提出。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通过法院解决。对方的损失你应该在超出你的车辆保险范围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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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