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法院判给父亲抚养我,但父亲要外出打工从小就跟着外婆,父亲只是支付很少的生活费,在十五岁时父亲回来说要把我接去一起住,并让我上职高支付大部分学费,但之后又不管我带着后妈走了,后来外婆又把我接回来并资助我后来的学费,现在快毕业了后妈又找到我,意思是想我快毕业找工作他们就又着落了!但从小到大他们只是支付很少的生活费连学费都不够,并且在我未成年就弃我而去!而且连户口都没跟我办都是后来我母亲托人办的!请问以后从法律上我有责任要抚养他们吗?注:我现在才十六岁,母亲跟父亲离异时患有癫痫病,从小靠外婆的退休工资读书生活,现在读职高,父亲除了我以外还与我母亲之前的老婆生有一个哥哥,后来与后妈有一女儿,在未抚养我成人便停止供养消失将近一年,看我快要实习要工作乐才让后妈找到我,这样的父亲如果将来他在法律上我还有赡养他的义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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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你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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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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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