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多年前已经去世,老家在乡下遗留平房好几间,公公育有两男一女,大儿子和女儿在当地住着,小儿子来武汉多年,自公公婆婆相继去世后,留下的平房大儿子一家都住在哪里,后来哪里开始搞开发,他们就把平房都拆了,在原房屋基地上建起了高楼用于出租等.(土地好像是属于村里面的财产)
我的问题是:1、他们是否侵犯了我们的继承权?
2、我和我老公有没有对老宅子的继承权?
3、我老公在几年前因病去世,现在我是否可以继承我老公应该继承的房屋地基?
-
你老公有权继承房屋,你可以继承你老公的份额,但要证明你的主张未过诉讼时效
-
1、他们侵犯了你老公的继承权;2、你老公对老宅子享有继承权;3、应按法宝继承处理。
-
1、侵犯了继承权
2、有权继承
3、可以继承遗产份额,但能否继承地基,与户籍有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