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初中毕业之后就辍学外出打工,长大后她家人瞒着她接受本乡一位男青年的聘礼,由她堂姐拿着她的证件和这位男青年去了民政局办了结婚证,当然,上面所有的信息都是我这位朋友的。然后,谎称她父亲病危,把她骗回了家,过了几天,办了场婚礼。但她不知道那是结婚,于是和那男青年睡了一晚上,第二天醒来知道情况之后,就直接回了自己的家,再没去过男方家里。很不幸,我朋友在2008年生下了一个女儿。后来呢,双方口头协议离婚,生下的女人由女方抚养,但今年拿结婚证时,男方突然提出女儿由他抚养,要求女人支付女儿的生活费至18岁,我朋友当然是不会答应的,于是,离婚的事情不欢而散。请问,这个婚姻是不是属于有效婚姻而又该怎么离婚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