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现已离职4个月):
我的疑问如下:
1.合同中没有 支付员工补偿金 这一项(没付我补偿金,我也没有向公司讨要),那么竞业限制这一条是有效的么
2.如果,我去另一家B公司上班,A公司知道后起诉我 以泄露商业秘密和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为由,请问A公司的胜算有多少
合同大概内容如下:
第一条 任职期间员工对公司的业务流程、操作流程、商业信息等任何工作相关的信息、数据、文件、资料都 不得泄露、告知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二条 离职后员工仍然无条件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 离职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同类型工作
第四条 违反本合同上述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