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2000年4月开始说是公司急需要一笔钱周转,在我这里陆续借了13万元,给我打的借条是约定2010年5月1号前还清,但是经过多次催还,到现在是一分钱都没有还,请问我是否可以个人和公司一起起诉,应该怎样才能保障我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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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债务人后在诉讼时效内无法协商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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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借条上的具体内容以及借款人的具体身份来确定是否是单位或个人借款。积极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才能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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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个人,可以保全,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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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是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不行就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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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只能起诉个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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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是以个人名义借的或是以公司名义借的(借条上是有公司公章),若以个人名义借的,你只能起诉个人;若是以公司名义借的,你只能起诉公司,而不能起诉个人。但在起诉时都可以申请对债务人在公司的股权进行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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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欠款主体后,在时效内向法院起诉。。需要律师,可与我与襄樊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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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