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事故,我是肇事方,我积极支付受害方住院押金,事后受害方办理了出院手续,而后又把我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受害方承认押金是我付的。我要求返还剩余住院押金,法官说这是另一案。不但没有支持返还剩余押金,又判我支付受害方几千元。( 判我支付的钱,剩余押金足以支付,)由于我年岁偏大,对法律知识了解太少,对判决书理解有误,当时没有上诉,现已过上诉期,如果法院强制让我支付受害方几千元,我该怎么办?(但判决书确实有问题)尊敬的律师:请您给我法律指南!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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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诉或到审监庭要求查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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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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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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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上诉期,及时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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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判决已经生效后可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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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再审,但是执行要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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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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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
有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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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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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