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云南的,老公是安徽的,到目前为止,结婚十年了。当时领取结婚证也是在云南。现在在上海呆了两年了,有自己的小生意,由于感情破裂,我提出来离婚,但他不同意。我只能向法院起诉,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能在上海的地方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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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叙述,你是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的。但是你需要提供许多证据的。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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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你老公在上海已居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上海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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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上海法院就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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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只能回登记地办理。
起诉离婚,可以在上海的法院起诉。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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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到他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有他的居住证或者居委会出具的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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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被告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疗的除外。因此除非你有证据证实你老公已经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否则只能去安徽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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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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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凭居住居住证或者居委会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上海法院起诉。协议离婚的必须会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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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的丈夫已经在上海居住两年以上,可以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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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对方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如居委会的证明),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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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委托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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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