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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在苏州打工的一青年,因于同事发生口角发生争执,他用刀把我捅伤!我住了13天医院!住院费用是我家交付的。后来开庭法院判了他3年另外赔付我的医药费!现在3年都过去了他也应该出狱了。我想问一下我怎么才能拿回我的医药费呢。 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7-20 1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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