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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今年七岁多,准备上二年级了。儿子从出生到今,一直是我独自抚养,他没有出过一分钱。我们一九九九年结婚以来,这个家是我一直担负。他巳知道我不会再回去这个家庭里。(我们一直分开两地工作)所以他多次来我厂吵闹,说我如果不回去,就离婚吧,想逼我先提出离婚,然后他就要回小孩。在这种情况,如果他先提出离婚,我可以要求他赔偿一定的金额吗?

婚姻家庭
2010-07-21 16:56: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与谁提出离婚无关的。
  •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如符合以上情形,离婚时可请求赔偿。
  • 如果不能过下去只有离婚了,
  • 谁先提出离婚不影响判决结果.如果对方存在法定过错可以要求一定赔偿.离婚诉讼首先要让律师固定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被告方在东莞满一年的证据,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据,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以及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证据)这样才能达到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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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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