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请帮忙下解决以下我提出的问题:我朋友男甲与女乙相恋了半年时间,结果发手,但分手后几个月女乙方怀孕,男甲劝说乙不要小孩,但乙仍坚持并把小孩生了出来,但甲早上一个月前与丙女登记结婚,这样甲构成重婚罪吗?还有乙方提出只要甲方一次性付二十万就不再找甲了,还有小孩的户籍要迁到甲方那,这样不是要甲方跟丙方离婚吗?后来经过多方面的协商乙方又提出一个要求:要甲方帮忙把小孩子的户籍出资金迁回乙方那里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可信吗?那我们这样做了能叫她签订一份关于小孩子以后的事情一概与甲方无关的协议吗(包括以后小孩子的抚养费等)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那份协议又应该怎样写能给个样本吗?急回复!谢谢!
-
直接到附近的律师所找律师代书即可。
-
可找律师帮你朋友写一份协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